先秦农家可以分为哪两派?许行又有什么主张?

农家,诸子百家之一,又称“农家流”,是先秦时期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流派,奉神农为祖师,祖述神农,主张劝耕桑,以足衣食。由于儒家轻商农,东汉中期以后农家迅速衰落。《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那么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农家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农家派系

先秦农家可以分为两派:一派学说的内容带有“官方农学”的色彩;另一派学说则带有“鄙者农学”或“平民农学”的色彩。无论是带有“官方农学”色彩的农家,还是带有“鄙者农学”色彩的农家,其学说均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社会政治的主张,另一方面是关于农业科学技术的知识。

历史评价

许行的主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主张君民并耕之说,第二、提出“市贾不二”的价格论。

许行的主张反映了战国时期贫苦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君民并耕之说,反映了当时贫苦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和共同劳动思想。它要求人人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这种主张却只能是一种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许行的主张与儒家孟子所主张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的思想是针锋相对的。他的价格论反映了当时贫苦农民反对商人利用市场高利盘剥,要求调整物价的原望。这种主张比杨朱的“为我”、“贵己”而又不“纵欲”、“侵物”,更激进一些。杨朱代表的是小块土地私有者的利益,他们只要求保护其小私有者的财产;而许行则代表贫苦农民的利益,他们一无所有或者虽有也不多,仅靠两手劳动维护生活。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使许行对社会分工和价值问题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孟子的“劳心”、“劳力”的社会分工说,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的成分。因为社会分工的不断扩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现象。它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进步,当然这个进步是建筑在劳动人民付出血汗代价基础上的。随着阶级的消亡,这种不合理的社会分工也会逐步消失。孟子抓住许行关于社会分工理论的弱点,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把脑力劳动者和剥削者等同起来,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工的必然性为剥削制度进行辩护,时而把它说成是“天下之通义”,提高到普遍原则的高度,从而论证了剥削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这当然是十分错误的。

许行的价格论只注意到了物品的数量(长短、多寡、大小等)而忽视了物品的质量。这说明许行并不了解生产品价格构成的原理。因此他的价格论只能流于空想而根本不能实行。孟子强调了同种物品的质量相差悬殊很大,生产同种物品,所需付出的劳动的多少也很悬殊。他抓住许行价格论的这个漏洞,认为许行把不同质量的物品规定相同的价格,就会造成天下大乱。生产质量不同的产品要付出不同的劳动,如果市场规定的价格是一样,那么,质量高的产品就会没有人生产。因此,孟子认为:“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就是说,用许行的办法,结果会使人互相弄虚作假,这样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这里,孟子夸大了许行价格论的缺陷,在某种程度上也歪曲了他的愿意。比如许行说:“屦大小同,则贾相若”,孟子就歪曲为“巨屦小屦同贾”。但是,孟子注意到了物品质量的问题,则是比许行的价格论更进一步的地方。还有在战国时期,金属货币早已出现,如齐国有刀币,楚国有“印子金”等等,而许行却主张以物易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