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转市以外医院住院诊治的,应该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外地诊治意见,经该医疗机构出具同意转院证明以后,凭证明和有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核准手续。
2.如果已经在外地,电话告知当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院后,带好病历复印件,诊断书,费用清单,出院发票,回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