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运的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
2.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3.举例:当日出发的经济舱票价为2000元,超出一公斤的行李费用为2000×1.5%=30元。备注:此条例中的经济舱票价,不是指打折的经济舱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