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非得已,读音qíng fēi dé yǐ,指情况出于不得已。
2.出处: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62回:“适才躲避桌下,自知失仪露丑,实系情非得已,诸位姐姐莫要发笑。”
3.举例:
高阳《胡雪岩全传·平步青云》上册:“知道藩司的失仪,情非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