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按征收,不是征收率,而是一种税收优惠。
2.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自然人出租住房,适用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