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债置换是指地方政府在利率适度的条件下,通过借新债来还旧债,将所欠的债务顺利的延后的一种方式,用来缓解地方债务的压力。
2.2015年3月12日,财政部发文确认置换1万亿地方债,置换债券由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并且必须用于2015年到期的债务。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1万亿元的总债券额度占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的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