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押送女犯人来回几千里的 这种苦差事衙役为什么要抢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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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年往事,四千里外无家,如今流落向天涯,梦到瑶池阙下。”一曲西江月将蔡京被流放时的心情体现的淋漓尽致。虽然作恶多端,但是在情感上的表达至真至纯。被流放时,八十几岁的老宰相都能发出如此悲叹,更何况寻常人家。但是话说回来,虽然会存在一部分冤假错案,但被流放的往往都是自作自受,而押解犯人的衙役是无罪的。前后几千里原本是苦差事,为什么还会有人抢着做呢?
法不立则国不立。法律是一个国家最底线的行为准则,是规范百姓的最佳手段。传统概念中,死刑是最严苛的,但是并不是所有问题都会引致死刑,如果有冤假错案该怎么办呢?执行死刑之后就无法挽回了,所以在中国古代,触犯刑法后,除了死刑最可怕的莫过于流刑。这不只意味着徒步几千里流放,更意味着远离中原到“烟瘴之地”九死一生。身体加精神的双重折磨变成顿刀子割肉,边境地区的困苦生活足矣让一个人精神崩溃。
古代交通条件不用多说,而发配边疆更不可能向经济发达地区流放,比如说清朝流放就特别中意最北方的宁古塔和乌里雅苏台。道理简单粗暴,让流放的人吃足苦头就达到了目的。在水浒传里有一幕,就是关于林冲流放的片段,一路上喝水都成问题,更何况歇脚。而林冲在今天并不是我要说的主角,我关注的是陪同流放的衙役。
衙役与辅警类似,在众多朝代几乎都不属于官员编制,往往都只干一些苦活累活,而押解流放人员就是如此。在押解过程中,他们也没有高头大马,需要陪同犯人步行,而到达目的地,交接完毕之后还需原路返回。如此苦活,我们的认识是一份苦差,但是现实中却并非如此,很多人都为了这份“苦差”挤破脑袋,这是为什么呢?真的是因为押解的犯人中男女都有吗?对,答案就是如此。
衙役是管理层中最低级的,工资水平上完全由县太爷自行掌握。打理上级和填饱自己都焦头烂额,哪里有精力提高衙役的生活水平?所以衙役最多是徘徊在温饱线上,这是其一,而犯人中什么人都有就是其二。能被处以“流”刑的往往都有较好的身份背景,这类人的家人,往往愿意掏出大把资金,提高家人流放过程的体验感,掌管犯人衣食住行的活变成了美差,而这其中碰到女人更是如此。
犯人往往是男人,但是其家属也会受到连坐,女性也时常有之。在贞洁重于性命的年代,女犯人家属往往会对衙役“恩威并重”,不仅在态度方面打点到位,更会发出应有的恐吓。遇到这样的犯人,衙役往往能把大把银子带回家给老婆孩子,苦点累点算什么呢?遇到富贵人家,来回一程可能比县太爷给的工资高出几百倍,徒步几千里也就不在话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