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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的死轻于鸿毛事例 哪些人的死轻于鸿毛

哪些人的死轻于鸿毛事例 哪些人的死轻于鸿毛

1.秦桧-轻于鸿毛。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2.蔡京-轻于鸿毛。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字元长,北宋宰相,蔡京天资凶狠狡诈,舞弄权术,以智慧控制别人,在皇帝面前,专门窥伺人主之意以求固位专宠,始终对皇帝说,不必拘泥流俗,应该竭尽四海九州的财力来满足自己享乐,处处患得患失,培植个人势力,盘根错节,牢不可破。最终导致国家祸乱,虽贬死在道路上,天下人仍以没处死他为恨。

3.吴三桂-轻于鸿毛。吴三桂(1612年6月8日—1678年10月2日),字长伯,一字月所,明朝辽东广宁前屯卫中后所(今辽宁绥中)人,祖籍南直隶高邮(今江苏省高邮市),由于他作为汉人,却与清朝勾结,导致大顺政权及南明政权等汉人政权的覆亡,加上曾杀死永历帝、明朝皇族、大臣等,故他的行为应被视为“汉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