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记赏析 关于五人墓碑记赏析
1.按照“墓志”文的格局,首先叙述他们的姓名、籍贯、世系、行事等等。但作者却另辟蹊径,只用“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一个判断句开头,就“五人”为什么而死作出判断,说明“五人”是当周顺昌“被逮”的时候“激于义而死”的,这里已包含着对“五人”的颂扬。按照作者在篇末点明的主题思想的逻辑,“激于义而死”,“死”的意义就“大”;如此而死,虽“匹夫”也“有重于社稷”。作者接下来由“死”写“葬”,由“葬”写“立石”,给读者留下悬念。写“葬”,写“立石”,用的是叙述句,但并非单纯叙事,而是寓褒于叙。不是由不肖之徒,而是由“贤士大夫”们“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这正是对“五人”的褒扬。所以紧接着,即用“呜呼,亦盛矣哉”这个充满激情的赞颂句收束上文,反跌下文,完成了第一段。虽然只是从正面褒“五人”,但其中已暗含了许多与“五人”相对比的因素,为下文的层层对比留下了伏笔。
2.第二段就“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与“五人”的死而立碑“以旌其所为”相对比,实际上已揭示出“疾病而死”与“激于义而死”的不同意义。但作者却引而不发,暂时不作这样的结论,而用“何也”一问,使本来已经波澜起伏的文势涌现出轩然大波。如前所说,在一开头点出“五人”“激于义而死”之后,原可以就势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写“墓而葬”,写立碑“以旌其所为”,写在“五人”死后的“十有一月”中无数“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于疾病,从而在两相对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尖锐问题:凡人皆有死,但一则受到贤者的旌表,死而不朽,一则与草木同腐,“湮没不足道”。在这尖锐的一问使文势振起之后,才作为对这一问的回答,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文情曲折,文势跌宕。这一切,都是为更有力地歌颂“五人”之死蓄势。
3.三、四两段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和全文开头处的“当蓼洲周公之被逮”相照应,第三段从“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写起。当时以大中丞的官衔做江苏巡抚的毛一鹭是魏忠贤的爪牙,“吴之民”本来就痛恨他;而“周公之被逮”,又正是这个阉党爪牙指使的,所以“吴之民”就更加痛恨他。寥寥数语,表明“周公”与阉党形同冰炭,互不相容。既然“吴之民”痛恨阉党而同情受阉党迫害的“周公”,那么因阉党逮捕“周公”而激起的这场“民变”的正义性,也就不容歪曲了。正面写市民暴动只有四个字:“噪而相逐”。但由于明确地写出“逐”的对象是“魏之私人”,因而虽然只用了四个字,却已经把反阉党斗争的伟大意义表现出来了。“吴之民”与“五人”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不单写“五人”,而写包括“五人”在内的“吴之民”“噪而相逐”,这就十分有力地表现出民心所向,正义所在,从而十分有力地反衬出阉党以“吴民之乱”的罪名“按诛五人”的卑鄙无耻,倒行逆施。在前面,只提“五人”,连“五人”的姓名也没有说。直等到写了“五人”被阉党作为“吴民之乱”的首领被杀害的时候,才一一列举他们的姓名,大书而特书,并用“即今之倮然在墓者也”一句,与首段的“墓而葬”拍合。其表扬之意,溢于言外。接着又用一小段文字描写了“五人”受刑之时“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的英雄气概和“贤士大夫”买其头颅而函之的义举,然后又回顾首段的“墓而葬”,解释说:“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很明显,这里既歌颂了“五人”,又肯定了“贤士大夫”。而对于“贤士大夫”的肯定,也正是对“五人”的歌颂。
4.五、六两段则着重写“五人”之死所发生的积极而巨大的社会影响。“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这里有几点值得注意:阉党把“乱”的罪名加于“吴民”,作者针锋相对,把“乱”的罪名还给阉党,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以“嗟乎”开头,以“能有几人欤”煞尾,表现了作者压抑不住的愤慨之情。用“而”字一转,转而歌颂“五人”,阐发“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缙绅”都是“读诗书”、“明大义”的,却依附阉党,危害国家“,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作者从地主阶级立场出发,认为素闻诗书之训的“缙绅”应该比“素不闻诗书之训”的“匹夫”高明,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而发出了“亦曷故哉”的疑问。这个疑问,他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回答。但他敢于承认这个事实,仍然是值得称道的。他不但承认这个事实,而且以“缙绅”助纣为虐、祸国殃民为反衬,揭示了以“五人”为首的市民暴动在打击阉党的嚣张气焰、使之终归覆灭这一方面所起的伟大作用。第六段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提出了一个问题:这种种“辱人贱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若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发愤一击”,“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假使“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死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应该指出: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以接下去就明白地告诉读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5.文章通过记叙五人之墓建立的缘起、五人的功绩、为五人请求建墓立碑之人,热情洋溢地表彰了苏州市民运动中涌现出来的五位市民英雄形象,他们不畏强暴、伸张正义,具有“激昂大义,蹈死不顾”的精神品质。作者在文中倡导了一种匹夫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心的价值观。这篇文章艺术上的精彩之处是运用夹叙夹议之法,融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既描写事件的经过,又穿插了作者的爱憎态度。就全篇来说,前半篇重在记叙,后半篇重于议论,而这两篇又不是截然分开的。借事发挥、明道正义,褒贬分明,语语从肺腑流出,感慨淋漓,激昂尽致,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