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手抄报内容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手抄报内容资料
1.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2.为什么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是提升城市魅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整体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从而造福广大市民群众。
3.全国文明城市由哪个国家机关命名?几年命名一次?
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每三年命名表彰一次。
4.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是参评城市必须获得并保持“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二是申报前一年内市委的书记、市长(包括所辖区的区委书记、区长)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三是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四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达到85分以上。其中二、三、四条是一票否决条件。
5.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是不是终身制的?
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不是终身制的,实行动态管理,创建成功后每年要接受中央文明办对该城市公共文明程度(包括城市的公共环境、人际交往、公益行为等)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测评和明查暗访,并且通过三年后中央文明办的文明城市复查考核才能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
6.“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评判依据是什么?
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主要评判依据,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最有力的.参与者、最广大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