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小企业是指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企业。
2.六小企业分别是:小水泥; 小玻璃;小炼焦;小火电;小炼铁;小煤矿。
3.国家禁止建设“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新六小”企业。其中—— “十五小”企业分别是: 年产5000吨以下的造纸厂;年产折合牛皮3万张以下的制革厂;年产500吨以下的染料厂;以及采用“坑式”和“萍乡式”、“天地罐”和“敞开式”等落后方式炼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