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提督、巡抚,谁的权力大?

在古装清剧中,总督、提督、巡抚是大家比较常见的官职,比如两江总督、江苏巡抚等。那么,问题来了,在清朝这一历史阶段,总督、提督、巡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谁的权力更大、地位更高?

首先,对总督、提督、巡抚三者的关系来说,一般是总督>巡抚>提督,也即总督一般可以监督巡抚,而巡抚又可以对提督进行节制。不过,对于清朝朝廷,通过官职品级的调整,促使总督、提督、巡抚三者之间不完全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让三者互相制约和平衡,进而确保清朝皇帝可以掌握大权。

根据《清朝续文献通考》等史料的记载,清朝的巡抚为从二品,凡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巡抚也是按省设立的,是管理一省之封疆大吏,其地位仅次于总督。比如江苏巡抚、安徽巡抚、广东巡抚、江西巡抚、四川巡抚等。比如清朝康熙、雍正年间的大臣年羹尧,就曾是四川巡抚,而晚清时期的李鸿章曾担任江苏巡抚。在清朝时期,巡抚之上往往还设立了总督一职,与只掌握一省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通常兼管数省的事务,而且有权力掌管军事方面的事务。在品级上,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

由此,从管辖范围和官职品级上,总督都要高于巡抚。在清朝这一历史阶段,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在不少历史学者看来,总督的品级高于巡抚,在名义上有总督节制巡抚之意,但巡抚并非总督之下属,两者互不统属,管辖权限亦有重叠交叉。到了清朝晚期,安徽、江西两省巡抚不再归总督指挥。再比如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同城广州,二者在管辖权上出现明显的重叠等。

清朝这一历史阶段,提督为武职官名,清朝共设立了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对于提督来说,官阶从一品,称得上封疆大吏。不过,虽然提督在官职品级上高于总督和巡抚,但是,提督仍受总督或巡抚节制。由此,提督作为一省的军事长官,而且是一品大员,但是却要受到二品的巡抚或者总督的限制。由此,非常明显的是,对于清朝总督、提督、巡抚之间的关系,很难直接说谁地位更高或者权力更大。不过,到了清朝晚期,总督的权力逐渐盖过了巡抚和提督,成为真正的封疆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