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时候官司榜文指古代用于晓谕、征召、声讨等的文书,旧时官府张贴的文告,特指声讨敌人或叛逆的文书;而且官司榜文出自《朱子语类》,释义榜上的名文或告示。
2.官司通常意义上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某一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也就是所谓打官司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