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事迹简介 雷锋事迹简介内容
1.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农家。雷锋生前是解放军沈阳部队工程兵某部运输班班长、五好战士,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他的爱憎分明、言行一致、公而忘私、奋不顾身、艰苦奋斗、助人为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崇高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雷锋入伍后,他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1960年11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他入伍后表现突出,沈阳军区《前线报》开辟了“向雷锋学习”的专栏。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雷锋晋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他因事故不幸殉职。
2.1949年8月,湖南解放时,小雷锋便找到路过的解放军连长要求当兵。连长没同意,但把一支钢笔送给他。1950年,雷锋当了儿童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政府保送他免费读书,后来加入少先队。1956年夏天,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机关模范工作者,并于1957年加入共青团。1958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开拖拉机。同年9月,雷锋响应支援鞍钢的号召,到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翌年8月,他又来到条件艰苦的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曾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当时的《辽阳日报》报道了这一事迹。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3.1959年12月征兵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军,焦化厂领导舍不得放他走。雷锋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兵役局(现人武部)表明参军的决心。他身高只有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均不符合征兵条件,但因政治素质过硬和有经验技术,最后被破例批准入伍。
4.湖南长沙人,中国共产员。1940年12月18日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年仅22岁。雷锋7岁成孤儿。建国后由党和人民送入学校读书。高小毕业后参加土改和建设国家的工作。1960年参加人民解放军,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任班长。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是对人民有利的事,他都心甘情愿地去做。他曾多次立功,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11月入党。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
5.因公殉职后,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班为“雷锋班”,1963年3月5日,毛泽同志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周恩来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此后,掀起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向雷锋学习的热潮。此后,每年三月五日便成了全民学雷锋的日子。
6.雷锋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