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草制品指的是: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这四种。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3.整个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均属于专卖体制下的计划经济产物。还包括烟机等生产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