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雅:是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即所谓正声雅乐。
2.《雅》诗是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按音乐的不同又分为《大雅》31篇,《小雅》74篇,共105篇。除《小雅》中有少量民歌外,大部分是贵族文人的作品,就是属于贵族阶级又不是祭祀用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