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
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