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应急响应是依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所采取的相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