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塑料水杯执行标准规定:外观、规格及尺寸偏差,采用二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若样品的检验结果符合GB/T2828的规定,则判定为合格。
2.在物理机械性能中若有不合格项,应重新从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整批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