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了促进商业的发展,颁布了哪些恤商政策?
朱元璋的恤商政策 ,知秀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后,由于政权建立初期的不稳定性以及长年的战乱导致社会凋敝,因此朱元璋在建国后实行海禁政策同时为恢复生产,鼓励农业生产且对商业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抑商。
但明初对商业并非只有抑制,朱元璋出生贫苦,在经历元末长期的争斗中,朱元璋深知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但朱元璋对商业发展的重要性也有一定的认识,如其就曾说过“来远人在乎修政,裕国用贵乎通财”,虽对,商业发展有限制,规定商人穿戴,但朱元璋对商人的作用还是重视的“商贾之士,皆人民也,而乃贱之。汉君之制意,朕所不知也”,从朱元璋的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其对商人的看法同前朝君王已有所不同,因此朱元璋在建国后不光有一定程度的限商还有恤商政策,如规定“凡商税,三十税一,过取者以违令论”以及“田器等物不得征税”,且在定都南京之初时,商人在南京城中饱受牙侩杀价买卖,朱元璋在得知后专门命人建立库房为商人保存货物,以此使商人免除牙侩的剥削。而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为进一步减轻商税,朱元璋下令裁撤364处税课司局,并规定“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
为进一步稳定全国商业发展,朱元璋还实行了三大政策,首先对货币进行管理,严防劣质假币混入市场,并在《大明律》中对货币铸造进行了明文规定,私自铸钱者,一经发现处以绞刑,助其铸币者同样处以绞刑,若知假币依旧使用买卖者罪减一等处理。其次对市场物价进行稳定,每两日对市场物价进行评估,以此稳定物价,最后就是度量衡器具进行统一,为保证斛斗秤尺的准确性,朱元璋命官府负责进行校正,并以此为标准,若有铸造不合格缺斤少两者,使用者与制造者皆杖六十,若斛斗秤尺铸造完成没有经过官府校队同样要予以处罚,以此最大限度的保障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因此朱元璋为恢复元末战乱,因而鼓励农业发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商业发展,但其恤商政策为明初商业的发展依旧起到了极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