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2.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3.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