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司官”指太子宾客,太子宾客由唐代始置,为太子东宫属官,掌调护侍从规谏等,宋、元、明因之,多以他官兼任,清不立太子,不设。《新唐书。百官志四上》:“太子宾客四人,正三品。掌侍从规谏,赞相礼仪,宴会则上齿”。
2.实属闲职,无权、无责,闲散,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