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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良好商业道德的重要性 培养良好商业道德的重要性是什么

培养良好商业道德的重要性 培养良好商业道德的重要性是什么

1.商业贿赂的经济根源

恩格斯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念、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根据这样的指导,我们认为,商业贿赂犯罪泛滥与市场经济存在对有限资源的激烈竞争这一事实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源总是有限的或者说是稀缺的,因而市场资源供求失衡是常见的现象。然而“只要资源或机会是稀缺的,竞争就不可或缺”,加之当今时代还不是“大同世界,天下为公”的理想时代,“竞争从来都具有‘损人利己’的天性”,所以只要存在某种资源的不足,在该领域就不可避免竞争活动,而一旦有着某种程度的竞争,那么各种各样竞争手段都可能会出现,进而竞争越激烈,竞争手段就可能会越出格,这当中自然难免产生贿赂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且时下的市场经济语境是,资源主要靠市场机制自由配置。这就必须考虑到自由竞争所带来的常态结果和非常态结果。从其自由竞争的常态看其发展状况,按照亚当·斯密的经典认识,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自己所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尽管行为人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然而历史经验证明自由竞争往往并不总是带来常态结果,相反呈现出非常态状况倒是并不罕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现象在任何一种资源的竞争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贿赂、诈骗等现象也从来不曾杜绝。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活动中,资源的竞争性促发贿赂犯罪不断增多。然而资源的竞争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竞争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内在动力,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客观要求。这样只要有自由的商品生产就必然会有竞争,因而商品生产者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千方百计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不败之地。所以只要存在资源的竞争就不可能完全避免贿赂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可预见的期间看,在很长的时期内资源总是处于相对有限的状况不可能得到根本的改变,这就决定了商业贿赂犯罪因其经济基础所遭到的冲击不彻底而将继续存在下去。

2.商业贿赂的文化根源

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犯罪学家严景耀先生曾经提出“为了了解犯罪,必须了解犯罪发生的文化”和“犯罪问题只能以文化来充分解释”的著名论断。据此,研究商业贿赂犯罪也应当分析其文化基础。不过“文化”是一个含义颇为丰富的大词,考虑到行文重点,此处主要分析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性论及人情观念给商业贿赂犯罪带来的影响。首先,我国传统文化对人性的认识影响了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进度。按照一般的看法,人性有“性本善”与“性本恶”之争,在我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性善论。从影响社会法律发展和健全角度看,性善论在无意之中延缓了一些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措施。这是因为,性恶论比性善论更容易强调人性中的利己因素,因而更倾于主张制订一系列法律规范来解决社会矛盾,从而更有利于加快健全各种法律制度(包括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规范)。

其次,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情观念对商业贿赂犯罪的促发。谙习中国传统文化的林语堂就曾经指出,中国人的“人情”自然远在“道理”之上;中国人讲 “情”的结果是法律随人情而变化。所以,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讲熟人、论关系的社会,不少人是不大讲究正式游戏规则而往往醉心于所谓“潜规则”,因而对法律制度缺乏应有的敬畏之情。这种心理表现在商品经济中,就是其商事行为较少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守,而是更多依赖人情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交往日益复杂化,往日那种凭借亲缘、地缘等优势就可以形成的人情关系变得不得不借助贿赂等手段来维持。既然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延绵至今的顾及人情观念,加之长期以来如幽灵般一直若隐若现的“潜规则”文化侵扰,那么一旦遇事就往往“托关系”、“走后门”的社会不正之风气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以延伸。也许可以这样说,除非传统文化留给当下社会的人情观念能够逐渐克服狭隘性而转变成理智性,商业贿赂犯罪现象才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少。

3.商业贿赂的心理根源

从犯罪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看,任何犯罪行为都具备相应的心理基础,商业贿赂行为也不例外。跟一般的心理活动相比,商业贿赂犯罪的心理根源既体现了一些共性,同时也呈现出不少个性。究其共性而言:其一,商业贿赂犯罪的存在应该说跟人的“避苦求乐”心理也极为相关。客观地讲,“避苦求乐”确实不失为一种正常心理反应。这在贿赂者身上显然同样存在,只不过他们多是以不能贿赂获利为痛苦,而以不法得利为快乐罢了。所以,从这一点上讲,加大贿赂者的贿赂成本,减少其不法所得能够较好地利用其“避苦求乐”心理减少商业贿赂犯罪发生。其二,和其他犯罪的心理基础相似,社会心理失衡因素也是商业贿赂犯罪产生并蔓延的主要内在动力之一。这涉及到人的受动性和能动性问题,社会心理失衡因素所起作用大小取决于二者谁居主导。所谓人的受动性是指一个人在他人的情绪和行为的刺激影响下,易于盲目地接受他人的暗示,仿照他人的行为的倾向。而所谓能动性就是指一个人能够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并且随时能够主动地支配自己的行动,使之符合于正确目的和社会意义的能力。人的受动性与能动性影响其个体的心理品质,这能够较好地解释大多数人在种种违法乱纪的诱惑下仍能保持正常的守法心态现象。因为尽管是相处于同一社会环境中,但是不同的人因其受动性和能动性的不同,使得社会心理失衡因素对其心理结构产生不同影响。而贿赂者的能动性较差致使失衡心理膨胀正是商业贿赂犯罪产生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