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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胄:敢与李世民叫板,救下失责校尉

戴胄(573-633年),字玄胤,唐朝初期宰相,汲县令戴承伯之子。生性忠直,犯言直谏,曾代理吏部尚书,主持选官。转户部尚书、武昌郡公,参预朝政,位列宰相。接下来知秀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戴胄(573-633年),字玄胤,谯郡谯县(安徽省亳州市)人。唐朝初期宰相,汲县令戴承伯之子。有一天,长孙无忌被唐太宗召见,他走得匆忙,挂着佩刀直接闯进了李世民的办公室,

太宗令封德彝对这事进行裁决。封德彝以看门的校尉把门不严,判死罪;而仅罚长孙无忌二十斤铜抵罪。

这时,主审法官戴胄站出来坚决反对,认为这不公平。他对李世民说道:“校尉因为无忌的原因获罪,被判处死刑,这没有问题。但是事关陛下的人身安全大事,不可以有失误,两个人的罪行一样严重,都必须判处死刑。”

熟悉法律的戴胄还对太宗进行普法,他说,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款规定,供皇帝使用的汤药、饮食、舟船出了问题,即使是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工作人员必须处死。

本来,李世民想偏袒他的大舅哥,让校尉当个替死鬼就算了,如今戴胄说大舅哥是死罪,一下子把李世民吓傻了。

见李世民愣在原地,不知所措,戴胄连忙话锋一转,说道:“陛下录无忌功,原之可也。”意思是说,您要是觉得无忌同志有功劳,想赦免他,也不是不可以。但有个条件:“若罚无忌,杀校尉,不可谓刑。”

事情明摆着,两人罪行一样,杀一个,罚一个,厚此薄彼,不符合法律规定。戴胄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李世民就是有心想包庇大舅哥也不敢了。

于是,李世民大义凛然地说道:“法律是天下的公器,朕怎能偏袒亲戚呢?”他要求封德彝对此案进行重新审理。

哪知,封德彝是一个马屁精,他早就摸清了李世民的心思。复审结果出来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而李世民也打算批准封德彝的复状。

客观地说,在这事的处理过程中,李世民是有自己的小心眼的。这从封德彝坚持一审原判的行为就可以看出。因为封德彝很会察言观色,他知道李世民需要什么样的结果。

从李世民的立场来看,他有这样自私的想法也无可厚非,他的妻兄当然不能杀,但校尉失职确实会危害到自己的人身安全,最好杀之以儆效尤。

面对这样的复议结果,戴胄当然又一次提起抗诉,他坚决不同意杀校尉而罚无忌,并极力争辩说,校尉是因为长孙无忌而犯罪,依法当轻判,“若皆误,不得独死”。

戴胄一如继往地硬挺,坚持不能只判校尉一个人死,不依不饶地非要拉着长孙无忌给校尉垫背。

这一招还真管用,最后,李世民一碗水端平了,把两人都赦免了,戴胄刀下留人成功。

这个故事来自《新唐书·戴胄传》,读完给人一些启示: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校尉与长孙无忌同为犯法,虽然校尉身份低尉,长孙无忌贵为皇亲国戚,但在法律面前,他们要接受同样的处罚。

2、 李世民的宽宏大度。面对戴胄一一步步紧逼,李世民并没有蛮横以对。作为一个至高无上的帝王,在我行我素的年纪,李世民听得进反对的意见,容得下尖锐的批评,真是让人钦佩和赞叹。

戴胄的进谏之所以如此有底气,那是因为他手握一个核心武器,那就是法律。法律代表正义,他以此与君王进行叫板,而的确多次说服了君王,维护了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