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店或超市的经营范围可写为:批发与零售业、票务服务、居民服务、设备租赁、电信业务代理、商务服务、房屋租赁。
2.在互联网上销售商品。零售:烟、酒;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制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