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酒文化为何如此繁荣?与民族融合之间有何关系?

酒文化是指酒在生产、销售、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总称。酒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不少文人学士写下了品评鉴赏美酒佳酿的著述,留下了斗酒、写诗、作画、养生、宴会、饯行等酒神佳话。接下来知秀网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唐朝酒文化在继承了前人丰硕成果基础之上,对其充实演变,使其更具有时代特色。酒业蓬勃发展是唐朝酒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李唐酿酒行业主要包括官酿、坊酿,酒业发展如此繁荣,其背后必然离不开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原因。

一、政治交往

1. 宴饮促使民族同盟

史实证明,有许多国家愿内属于唐,受唐册封、与唐合作,这与大唐执行较好的外交政策有关。

《回鹘传》载:公元630年,太宗皇帝于祕殿宴请数千位回鹘人,为了让所有的回鹘人都能饮到此酒,便在大殿之前筑高台,把朱提瓶放在高台之上,瓶中之酒自左侧底部灌入其中,埋于瓶底、专门输送酒液的“管道”,输送到席间各处。

此“管道”大部分的管身被埋在地下,地表之上看不出任何异样。通过“管道”不断输送美酒至回鹘部众,听着“十部乐”,欣赏着歌舞,畅饮着美酒,好不享受。群人宴饮结束之后,发现朱提瓶之中酒水尚有大半,回鹘部为之惊叹。

该宴会的最终结果是使得回鹘归顺大唐,与唐朝结“叔侄之好”,两国多年保持着和平无战事的民族关系。此宴会上所使用的饮酒方式,理念类似于现在的“自来水”,唐代用这种“潜泉浮酒”的新奇饮酒方式举办大型宴会、招待人数众多的酒宴,是再适合不过的妙招。

太宗见效果不错,便在公元648年又用此法在天成殿宴请铁勒部众数十人,其部众私下还相互讨论:“天子赐我曹此瓶,还部落中倾之,岂不尝是酒也。”此次宴会是铁勒部自愿请归大唐,致使唐朝北方边境多年来都维持着和平稳定的局面。

唐皇帝用此法宴饮众人,让部族众人享受大唐的礼遇恩惠,其对待民族之态度,使得各部族均心悦臣服地归顺大唐,这与唐朝实施开明的民族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处。

此外,民间也用类似的办法招待“胡人”,《拾遗录》中载:石虎在大武殿前建了一座高四十丈的楼,“结珠为帘”,其帘悬有铜龙,铜龙龙腹为空心,可以装酒数百斛。由于铜龙是自下而上悬于整个楼层,故可以让居于楼上的“胡人”直接饮到美酒,“风至,望之如云雾”,场面壮观,谓之黏雨台,此种着实是极为便利实用的饮酒之法。

唐朝使者与吐蕃议盟时,吐蕃臣子论悉答热招待他们。除了乐曲之外,又有歌舞表演,其中表演者有数百位都是华人。这便是当时宴会上的实际情形。席间,双方详细地商讨了结盟事宜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与侧重点,觥筹交错间巧妙地达成了协议,此时酒所发挥的作用就是“促进共识”。宴会结束之后,便开始了正式的结盟仪式。

2.稳定藩臣

除了与吐蕃结盟外,大唐统治者还会采取“此消彼长”的政治手段,与突厥结盟来遏制其他强大的民族势力。阿史那思摩乃突厥人,在突厥内部发生动乱之际,不仅于唐朝境内避难,后还受唐皇帝赏识而被授予官职,效命于大唐。

时值北部薛延陀势力日渐强大,对唐朝边境统治产生威胁,于是太宗便想出支持思摩于北部旧处重建突厥部,进而起到遏制薛延陀并监视其发展动向的办法。阿史那思摩临危受命,将要回突厥故土任新一届可汗时,皇帝为他设宴践行,席间,皇帝对思摩言道:“即使是朕疆域统治下的一草一木,朕都爱惜不已,更何况是朕器重的部下呢?”

这句话意在宽慰思摩,虽然突厥旧部与薛延陀势力不能相提并论,但唐朝会做思摩强大的后盾,必要时将会以兵问罪,其中“恩赏”之意不明而喻;同时,皇帝也暗示了唐朝对他的帮助是有政治前提的,那便是“我养尔部人”,字里行间暗示了思摩乃是在大唐帮助之下成为突厥可汗,日后突厥便是唐朝的附属之地,要归辖于唐朝。

接着又说道:“你的双亲都葬于黄河北,如果他们知道你重归故土,恢复旧国,一定深感欣慰,所以朕特设此宴为你送行。”此话意在宽慰思摩、让思摩放心回突厥做可汗,思摩对皇帝此言此行感动不已,向皇帝举觞敬酒,并承诺“子孙世世事唐”,于此,皇帝此宴饮的目的便达到了拉拢新民族势力,抵抗势力强大的薛延陀部族,为唐朝边疆的稳固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思摩的“酒”也发挥了承诺性的作用,最终达成共识,思摩“拜受册”,唐朝与突厥成功联合共同抵抗薛延陀,薛延陀因此遭受大唐沉重的打击,致使唐朝北部边境保持多年安定局面。二、酒促进民族间粮食流通

二、“胡人”饮食结构的变化

1.酒类贸易

唐人所酿之酒大部分是需要曲蘖的,每年三月份耕种,九月份就可以粮食收成。农民们不仅种植农作物,还用其磨粉酿酒,可知粮食产量不低。

同时,农作物是三月种九月收,隐含之意是他们所种的一年二季的农作物,如此更能增加粮食的收成产量。据史料记载,回纥人嗜酒,但不做酒,他们日常饮酒只能仰靠从唐朝输入。

回纥是由铁勒部落组成的,所以为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酒水自酿问题,铁勒部请求唐皇帝给予政策上、经济上的支持与援助,以谋求更长远的发展。于是太宗除“令外厨给酒肴”于铁勒部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员外,又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帮助铁勒部共同出谋划策,根据他们生产生活的方式,所建之处需具有依山傍水的优势,此外还建立了68所驿站,“各有群马、酒肉以供过使”。

更甚者,还取消了每年需要向大唐上缴的赋税,只需每年朝贡貂皮便可。吐蕃作为唐朝强大的民族,其统治的敦煌地区按照自身统治政策对该地区酒户、官坊、寺院所需用酒进行管理,由当地仓曹负责发放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酒曲来造酒,每年所消耗一定数量的粮食,都需要经过审查批准才可以用来酿酒,可见所耗费粮食数量之大。

2.宣宗中兴

由于吐蕃气候条件、地理环境恶劣,粮食收入极不稳定,于是吐蕃每年都会在麦熟之季来唐边境抢夺百姓粮食,边境百姓称此处为“吐蕃麦庄”。安史之乱后,吐蕃占据了河西等部分地区,宣宗皇帝最终以“边耕边战”的形式收回了被占领的地区,重振大国雄威,这便是发生在晚唐时期著名历史事件——“河陇归地”。

“兵欲垦田,与民同”成为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之所以会出现解甲归田的情形,原因就在于:吐蕃身为北方民族,“少耕获”、“物产寡薄”,其统治之下的生产方式自然以游牧为主,相对种植粮食较少。

三、酒俗推动社会“胡风”

1.女子陪酒的社会习俗

女子陪酒是唐代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北里志》记载:在京城,从事陪酒职业的女子被称为“饮妓”,她们大多是隶属官府管辖的。凡是遇到官家宴饮、需要出行之时,均需要提供相关的“通行证”,方能自由进出。

这些饮妓,均有一定的学识,她们既然能陪酒,歌舞一定是略知一二的。通过《北里志》中的描述,可以发现,饮妓与教坊中的歌舞伎相类似。逐渐地,陪酒的女子便不再因“妓”与“伎”的不同而刻意区别开来。不管是“陪酒女子”还是歌伎,实际上都是佐酒的且会歌舞表演的女子。

唐代有名的宫廷乐舞,分别是立部伎和坐部伎,她们常在皇帝设酺宴之时鼓吹雅乐,安禄山“见而悦之”,便在攻克长安时,搜捕乐工、运载乐器至洛阳。这其中的“伎”也隶属于朝廷,由太常管辖,能入太常之伎都是经过精挑细选,不仅传授她们雅俗之乐,还“给赐其家”。

“伎”是指以歌舞为生的女子,而“胡伎”指的就是专以歌舞为职业的“胡人”女子。“胡伎”的职业性质比较偏向于文化艺术性,即使到了明代,“胡伎”在朝廷也是有编制的庶职。戏曲《二进宫》中提到“入宫后,尝列胡伎二部夹阁迎奏。”杜牧诗中所言的“商女”,实际上就是以卖唱为生的歌伎。

2.“胡乐”与“胡舞”

由于社会存在女子陪酒的风气,所以不论是专职歌舞的“伎”,还是卖身的“妓”,还是容貌绝美的“姬”,她们在古代社会抛头露面,多见于酒宴之中,故而对音乐、歌舞都有所接触。

同时,由于她们的职业关系,对歌舞的敏感度自然是强于常人的,所以她们这一群体的人对“胡乐”、“胡舞”的传播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唐代的乐舞,几乎都是西域传来的,受西域“胡人”文化的影响,故而称为“胡乐”、“胡舞”。元代元曲之中的般涉调,要追溯于唐代的“大曲”,而唐代的“大曲”是从西域龟兹传来的,受胡部乐的影响而成,如此推算之下,“胡乐”对中国的影响可谓深远。

结语

酒作为一种物质,催发了当时文人墨客的诗兴,而他们又通过诗词来描述酒,使得酒文化能够从物质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可以说是唐诗酝酿出的酒文化。加之酒业发展迅速,酒文化便逐渐融入人们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