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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晴雯与司棋有何相同之处?她们为何结局悲惨?

《红楼梦》是一部以女性为主体的名著,书中描写了众多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的古典女性形象,今天知秀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不知能否帮助大家拓展一些知识?

晴雯与司棋,一个是宝玉屋里的“磨牙棒”,一个是二木头屋里的隐形“大当家”,二人不论在人物形象,还是性格特征上,更或者说人物命运上,都有着诸多相似之处。

那么,这些相似之处究竟给她们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导致她们走向了同一个归宿呢?对此,笔者的解释是六个字 ,即“存天理,灭人欲”。

如何理解?我们还要先从两人的相似之处说起。

晴雯与司棋,同为贾府奴才,却都有一颗当主子的心。晴雯在小说里的份量,当然要比司棋重得多,这不仅仅因为晴为黛影,还因为晴雯与男主贾宝玉也有着斩不断理还乱的情愫。

宝玉说晴雯在怡红院最磨牙,晴雯之所以如此,实际透露出的全是她对宝玉的爱慕之心

比如,第20回,宝玉为麝月篦头,晴雯见状,心生醋意,于是说了下面一番话:

只见晴雯忙忙走进来,原为取钱,一见了他两个,便冷笑道:“哦,交杯盏还没吃,倒上头了!”宝玉笑道:“你来,也给你篦一篦。”晴雯道:“我没那么大福。”说着,拿了钱,便摔帘子出去了。

从晴雯的言语中,可以看出晴雯的醋意之大。再看第31回,她的醋意就更大了。

宝玉因为黛玉的缘故又陷入神伤,于是借故便将郁闷之气发泄到了晴雯身上,刚好晴雯又是个最能磨牙的人,因此夹枪带棒的怼了宝玉一番,宝玉气得浑身乱战。

此时,怡红院的“大管家”袭人又来横插一杠,最后也讨了没趣,不过晴雯怼袭人却是处处带刺。她先点破袭人与宝玉之间的隐私,让袭人羞愧难当;然后又将袭人的身份拉回到与自己同一起跑线上,同是丫鬟,谁也别拿大。

晴雯对袭人如此大的敌意,说白了,全是醋意。她很介意袭人与宝玉的隐秘关系,对于宝玉偏爱袭人更是十分嫉妒。对于宝玉的独宠,实际上,她也非常渴望拥有。

于是,当宝玉让她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时,她开心到爆,她终于也获得了宝玉的恩宠,填补了她内心的虚荣。

袭人与晴雯在怡红院争宠,恐怕早已是怡红院公开的秘密。两人同是出自贾母房里,都有可能晋升为贾宝玉的姨娘。在晴雯眼中,从地位上来看,她和袭人都在同一水平线上,都有资格角逐姨娘之位。所以她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袭人不客气。

也就是说,她和袭人都有一颗当主子的心。更或者说,她比袭人更想当主子,比如第52回,她私自作主就将坠儿给撵了出去,这可是赤裸裸的主子行为,全书当中也就晴雯有这么一出戏。

可以说,晴雯与袭人争夺姨娘之位,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与贾宝玉在一起。

那么司棋呢?在小说中,司棋最出彩的表现在第61回,她怒砸厨房的表现,绝不亚于探春怒打王善宝家的那一巴掌,都是女中豪杰,绝不任人宰割。

贾迎春作为贾府的二层主子,那是要地位没地位,要脾气没脾气。在元迎探惜四姐妹中,元春和惜春是嫡出的,迎春和探春则是庶出。从出身上来看,迎春这个二层主子地位堪忧也正常,但为何同是庶出的探春却可以摆出嫡出的小姐架子,而迎春却不行呢?原因就是性格差异太大了。

贾迎春懦弱愚笨怕事,对外没有存在感,那么她在紫菱洲又是怎么混的呢?对此,林黛玉有过一句经典评论: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

一句话点出了迎春在紫菱洲的状态,此中的“虎狼”颇耐人寻味。一位小姐的闺房何来如此凶猛之兽,孔子说过一句名言“苛政猛于虎也”,而在紫菱洲则是人事猛于虎也,其中的虎狼指的就是迎春身边最“亲近”的人。

对于迎春而言,所谓最亲近的人莫过于司棋与乳母,而这两个人也是仗着与迎春的关系,私下里为所欲为,早已成为紫菱洲隐形的大当家。司棋为了一碗蒸水蛋,敢领着人打砸厨房,这在全书也是独一份。

可以肯定,二木头贾迎春绝对不敢唆使自己的丫鬟干这种事儿,由此可见,打砸厨房纯属司棋的个人意志所为,她俨然已将自己置于主子的位置,这样出格越权的事情也敢做,实在是太自大了。

也正是由于她将自己不自觉地置于主子的位置,所以她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了更加出格的事情,就是与潘又安的私下交往,并且私相授受,将潘又安的物品收到了闺阁之中,以致于最后在抄检大观园时铸成了大错。

由此,可以总结,从表面来看,晴雯和司棋之所以被驱逐,都是因为输在了一个情字上,晴雯与宝玉有情,司棋与潘又安有意,为此,她们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事实上,我们发现,在贾府受到迫害的人,比如林黛玉、金钏儿、芳官,包括晴雯和司棋,这些人身上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都有一股子真性情的劲儿,可以说,她们都因其真性情的流露而遭到了贾府的强烈打压。

那么贾府为何不能容忍真性情的女子呢?这与封建社会所崇尚的价值观就扯上了关系,都是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所造成的结果。

儒学在宋朝到达了一个高峰期,“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可以说,此观点是是儒家文化为维护封建统治而对义利观的极端化发展。从义的角度出发,将其神圣化,而完全否定了人的所谓不合理的关于“利”的欲望。

尽管当代学者不少人为朱熹喊冤,说他反对人欲并非是指对人的一切欲望都应扼杀,只是对于不合理的,超出正常范围的人欲应以消灭。但显然明清时代的作家们可不这样认为。

前有明代剧作家汤显祖创作出了《牡丹亭》予以反驳,提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不知所终,一往而殆”,此话说得正是人的情欲,它是与生俱来的,不可磨灭的。但显然在程朱理学家们眼中,所谓的情欲,不应依据人的意志顺其自然的发生,而是应该符合社会发展所需的价值观,依理而生,也就是所谓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这样一来,很明显,情欲本身就产生了矛盾。它到底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呢?还是应以社会需求而克制呢?汤显祖和曹雪芹都不约而同地站在了社会价值观的对立面,他们都选择了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汤显祖成全了杜丽娘,而曹雪芹则选择了遵从于现实,在小说中将“天理”与“人欲”的矛盾,通过各类大人物小人物的情愫淋漓尽致的反应了出来。虽然他在小说的开篇即亮明了自己的观点,他写《红楼梦》的目的就是为了悼红,就是为了宣扬女儿至上论。但现实并非如此,因此,也就注定这些女孩儿的命运只能以悲剧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