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条约既然让美国吃亏 为什么华盛顿还是选择签下来呢
1794年5月12日,杰伊在一片祝福声中离开纽约。他手里拿着两份指示,一份是汉密尔顿写的,一份是华盛顿写的,这些指示就是美国的谈判底线。汉密尔顿的指示很具体,事实上,他是整个谈判的总设计师,他的计划得到总统和杰伊本人的赞同。华盛顿的指示就强调了一点:英军必须全部撤离美国领土。就像汉密尔顿对英国驻美公使表达的那样:总统热切地期盼和平,但不能以牺牲国家尊严为代价。然而,“尊严”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完全不同的定义。华盛顿、汉密尔顿和杰伊很快就会发现,他们将面对什么样的风波。
谈判旷日持久且步履艰难,因为美国几乎没有筹码。杰伊唯一能拿来“要挟”英国的东西就是:如果英国不知收敛,美国就要与欧洲其他几个国家一起组成“武装中立”联盟,以武力维护自己中立国的权利。英国一听,哼,别逗了!你那点家底我还不知道,你拿什么“武装”?还是老实点吧!两国从春谈到夏,从夏谈到冬,直到1795年2月,一份带着杰伊签字的条约文本才送达费城,这就是《英美和平贸易与航海条约》,俗称《杰伊条约》。
华盛顿拿到条约一看,差点晕过去,心说杰伊是不是被人灌了迷魂汤,这不是一份“卖国条约”吗?别说美国人民不答应,华盛顿自己也难过心理关。咱先看看这个让华盛顿想打杰伊屁股的条约都有哪些内容吧。
坏消息优先:
第一,条约虽没明说,但间接地同意英国对“中立权”的解释,接受了英国海军和商业的霸权地位。本来,美国认为,中立是可以跟交战双方做生意。但英国认为,中立是不能跟法国做生意。条约没有反对英国拦截运往法国的粮食和其他物资,也就是承认了英国的“游戏规则”。
第二,美国给予英国商品“最惠国待遇”,但英国不给美国商品同样的待遇。这就是为后世所熟知的“片面最惠国待遇”。也就是说,英国商品出口到美国来交低关税,美国商品出口到英国去交高关税,这似乎是不平等条约的标志。
第三,条约没有禁止英国强征美国水手加入英国海军,所以,英国可以接着干。
第四,美国政府承诺偿还战前美国民间拖欠英国商人和银行又无法通过正常法律渠道收回的债务。
第五,杰伊完全放弃了南方各州让英国赔偿“走失”奴隶的要求。
神志正常的美国人看了上面几条一定会跳脚,但是,别着急,还有好消息呢:
第一,英国同意撤出五大湖区的军事要塞。
第二,英国同意赔偿劫持商船给美国商人带来的损失,具体数额由国际仲裁法庭裁决。
第三,英国同意与美国组成双边委员会,协商解决美加边界问题。
第四,英国允许70吨以下的美国商船与西印度群岛开展有限的贸易。
另外,条约也保护了西部印第安人“自由出入”美国领土的权利。条约有效期为十年。
不管怎样,从文字上看,《杰伊条约》确实是个“一边倒”的合同,英国占了大便宜,美国吃了大亏。这也是让华盛顿感到失望的原因。但是,华盛顿不是“愤青”,他拍完桌子还得坐下来仔细衡量。美国需要和平与发展,以它现在的实力,它能否谈出更好的价钱?华盛顿的结论是:不能。特别是,英国同意全部撤出美国领土,这一条已经满足了华盛顿的最低要求。与杰斐逊、麦迪逊和其他共和党领袖不一样,欧洲从来不在华盛顿“求发展”的目标之内,美洲大陆才是他真正的野心。他坚信,美国的发展取决于它在新大陆的扩张,这片得天独厚的土地足以让它傲视全球。它需要的只是时间。西进乃大势所趋,英军撤出西部为移民扫清了障碍,这是千金难买的机会。他愿意为十年的和平付出代价,即使是令人沮丧的代价。
问题是,所有的屈辱华盛顿都能忍,但国会能忍吗?宪法规定,与外国的条约必须经参议院批准才能生效。而且,获得参议院通过的要求不是简单多数(51%:49%),而是超级多数,也就是三分之二多数。这么招人恨的条约,连简单多数都够呛,别说超级多数了。1795年6月8日,参议院开始了对《杰伊条约》的辩论。华盛顿知道,这份条约将极大地刺激人民群众的神经。所以,他要求保密,在国会没得出结论之前不得泄露给公众。当参议员们第一次看到那些条款时,他们惊得毛发直立,还以为又回到殖民时代了呢。咱这不是把自己又卖回给英国了吗?此时,联邦已经有15个州(佛蒙特和肯塔基分别于1791年和1792年加入美国),共30位参议员。三分之二多数意味着必须有20人投赞成票,谈何容易?
总统没有直接拒绝条约而是把它转给参议院讨论,这个做法本身就表明他是支持条约的。幸好,尽管共和党在众议院占多数,但在参议院,联邦党的话语权还比较大。联邦党人也不满意,但条约基本上保障了工商业的利益,符合联邦党的要求。而且,不要忘了,已经不当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仍然是联邦党的党魁,他仍然有在国会呼风唤雨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