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高专政对秦朝造成巨大损害,随时可能崩塌
赵高专政的三年,是好事不做而坏事做尽的三年:非但“葬”始皇骊山和“覆土”骊山时,暴殄天物,极尽奢汰;而且利用窃取的权力,大量聚敛财富,化公为私,致使赵高“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另外,赵高为了完全控制二世胡亥,恣二世胡亥之所为,“造千乘之驾,万乘之属”,不惜血本地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骊山未毕,复作阿房宫”,劳民伤财;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头会箕敛”,“税收泰半”,“以税民深者为明吏”,极其严重地破坏了秦帝国的社会经济,又从经济上,对秦帝国造成了颠覆性破坏。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虽然也兴办了一些建筑工程,,如作阿房宫前殿、修筑长城、通直道等;虽然也曾经对外用兵,如北击匈奴,南取陆梁,等等,这就是班固《汉书·食货志》所说的“至于始皇,内兴功作,外攘(驱逐)夷狄”;但是,秦始皇的“内兴外攘”,却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并非不可为而强为之。因为第一,在秦始皇平定天下的历史进程中,山东六国,已经犹如“郡县之君”,极其衰弱。秦始皇,以极强之秦,攻极弱之六国,犹如“灶上扫除”,风卷残叶,对当时的社会经济,不可能造成太大的破坏。同时,秦始皇平定天下后,对天下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可统一支配,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第二,从二十六年平定天下时起,至三十三年“外攘胡粤,内兴功业”,,其间,大约有七、八年的休养生息时间。在这七、八年中,虽然也兴办了一些工程建筑,但却不过是零打碎敲,小打小闹,无伤大局;虽然也曾经对外用兵,但却是断断续续,并非兵连祸结。同时,在这七、八年中,秦始皇又采取了一系列于民休息政策:诸如收天下兵,聚之咸阳,示不复用,为发展社会生产,提供了和平环境;诸如“(减)缓刑罚,薄(减轻)赋敛”,减轻了人民负担;诸如“令黔首自实(报)田”,合理均摊田赋和徭役;诸如“筑女怀清台”,鼓励矿业生产;诸如“令(乌氏)倮比封君”,鼓励牧业生产等。第三,“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这些“豪富”,腰缠万贯,极其富有,砌玉堆金,将其徙之咸阳,一可防止六国复国者,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从事复国活动;二可将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秦帝国的后备经济来源。
总之,秦始皇通过一系列鼓励和奖励发展生产的措施,使秦帝国“男乐其畴(耕),女修其业”,“百姓当家则兴农工”,“黔首(百姓)是富” ,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因此,尽管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后,秦始皇确实业曾经兴办了,一些比较大的工程建筑,虽然也曾较大规模对外用兵,但却有较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其后盾。
而赵高专政,则恰恰相反。赵高专政,左道乱政,旁门生非,一无其先帝秦始皇的生财之道,二无其先帝秦始皇的文韬武略,但却欲行始皇之所行,欲为始皇之所为,以显示其不同凡响,羊质虎皮,以临天下。
二世胡亥,原本是一个多少有一点文化素养的但却不谙世的年仅十二三岁的少年帝者。因此,赵高则利用二世胡亥的年年幼无知,把二世胡亥当作谋权乱政的工具。在施展种种阴谋诡计,完全操纵了二世胡亥后,又投二世胡亥之所好,怂恿其“恣行不义”,以此消磨二世胡亥的意志,转移二世胡亥的视线,掩盖谋权乱政的阴谋。如二世胡亥曾请教赵高说,他要“悉(尽)耳目之所好,穷(尽)心志之所乐”、“赐志广欲(为所欲为),长享天下而无害”,他问赵高,他这样做,行吗?胡亥这样说,本亡国之言,而赵高却唯恐天下不乱,反而怂恿二世胡亥说:“此贤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乱主之所禁也。”在避开二世胡亥的注意力后,却把他反秦始皇之道而行的私货,偷偷塞进了秦帝国的朝廷。
一 制造忠诚于秦始皇的假象,转移臣民的视线,掩盖“沙丘之谋”事实真相。“葬”始皇骊山和“覆土骊山”时,金装银饰,极尽奢汰,劳民伤财
赵高、李斯等,一方面撕毁始皇临终前所拟定的“玺书”,诱杀始皇所“钦定”的二世皇帝扶苏,而诈立始皇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根本就不把秦始皇放在眼里;而另一方面,在“葬始皇骊山”和“覆(回填)土骊山”时,却又哭天抢地,如丧考妣;暴殄天物,金装银饰,极尽奢汰。赵高和李斯,对秦始皇何以如此的倨后恭?显然,赵高和李斯在利用厚葬秦始皇的方式,制造忠诚于秦始皇的政治假象,掩盖其“沙丘宫变”的事实真相。可以这样说,赵高、李斯“葬”、“覆”骊山时的极尽奢汰,同秦始皇并无太大关系:如《史记》中所谓的“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械)相灌注,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鲵油)为烛,度(估计)不灭者久之”等,应当说,所有这些,都是在秦始皇死后,赵高、李斯之所为,而并非死者秦始皇之所为;如其中的所谓“令(工)匠作机(动的)弩矢,有所穿近(盗墓)者,辄(就)射之,……先帝后宫无子者,……皆令从死(殉葬),……尽闭工匠藏者,无复出者”,更非死者秦始皇之所为,非赵高、李斯莫属。其后,赵高、李斯,又役使数十万徒庸“复土骊山”,把从秦始皇十三岁即位使其,而吕不韦摄政时,就已开始了的“穿治骊山”,以及秦始皇“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等三十余年来,所开挖出来的大量土石,全都还覆于始皇陵上。同时,又组织人力,大力构筑陵寝等。总之,从秦始皇三十七年“崩于沙丘平台”时起,至二世二年冬“发骊山徒”以击周章时为止,赵高、李斯“葬始皇骊山”和“复土骊山”,兴师动众,役使数十万徒庸,先后折腾了大约两年时间。其劳民程度的严重,其对社会经济破坏的惨烈,可以想见。因此,对于秦始皇生前的“穿治骊山”,吕不韦和秦始皇虽然要承担一定的历史责任,但其“葬始皇骊山”和“复土骊山”时的暴殄天物,其历史责任,则主要应由赵高和李斯承担,特别是应由赵高承担。过去,我们总是把赵高、李斯对于秦始皇的豪华葬礼完全“归罪”于秦始皇,这种“归罪”,显然是不正确的。
二 “外(镇)抚四夷,如始皇计”、“尽征材土(高级弓箭手),屯卫咸阳”,“收泰半之税”,残酷而野蛮搜刮人民
赵高挟持二世胡亥,在“葬始皇骊山”和“覆土骊山”,金装银饰、极尽奢靡的同时,而又“骊山未毕,复作阿房宫”;“外抚四夷,如始皇计”;“造千乘之驾,万乘之属”;“尽征才士,屯卫咸阳”。由此而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了解决财政拮据,又挟持二世胡亥,疯狂而野蛮搜刮人民,“以税民深者为明吏”,“收泰(太)半之赋”,“头会箕敛,以供军费”。因此,广大人民对于赵高专政之倒行逆施,早已深恶痛绝。于是陈涉“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揭竿而起,而天下响应,反抗赵高专政的农民起义,烈焰滚滚,铺天盖地而来。六国复国者也成蠢蠢欲动,试图改变陈涉农民起义反抗赵高专政的政治性质,已借助陈涉起义的力量,“报父兄之怨而成割地有土之业”。至此,秦帝国更加岌岌可危。请看,此与班固《汉书》所记“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驱逐)夷狄。收秦半之税,发闾左(贫民)之戍,……海内愁怨,遂用溃畔(叛)”所描写史情景,几乎是完全的一致!但是务请注意,在这里,班固又将赵高专政时期的“内兴外攘”所酿成的罪恶,全都强加在秦始皇身上。正是由于赵高挟持二世胡亥,拒绝接受丞相李斯、冯去疾和将军冯劫等,关于“停止作阿房宫”和“减少四边军需运转”,以减轻人民负担的正确建议,进一步加深了社会矛盾
赵高专政,虽已酿成天下大乱,然而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二世二年冬,丞相李斯、冯去疾和将军冯劫等曾联名上书二世胡亥,分析了当时“群盗并起”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原因是:“盗多,皆以戍漕转作(指转送军需品)事苦,赋税大(重)也。”解决办法是:“(停)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少)四边戍转。”此本釜底抽薪的善谋良策。如果赵高、胡亥,能够以秦帝国的帝业为重,听信李斯、冯劫和冯去疾的正确意见,在政策方面作一些调整,陈涉、吴广起义,就可能得到恰当的处理,山东六国复国者的复国活动,也会因此而得以平息。但是,赵高却操纵二世胡亥,对李斯、冯去疾和冯劫等的正确意见,却倒打一耙,“案责他罪”,而将之下狱。二冯以“将相不(屈)辱”而自杀,李斯为之“榜掠千余,腰斩处死”。其后,在赵高怂恿之下,二世胡亥更是变本加厉,声称要“造千乘之驾,万乘之属,以充吾号名”,大肆挥霍人民血汗。
三 “居官善取”,“以权衡求利”,聚敛财富,由此而造成国家空虚,朝廷大困,私家大富
以赵高、赵成、闾乐等为首的盘居在秦中央政府的上层统治者,利用其所窃取的权力,巧立名目,“居官善取”,采取各种手段,“以权衡求利”,通过其弟赵成、其婿闫乐等,及其七姑八姨,大力聚敛财富,把本来属于广大臣民的财产,装入他们自己的私囊,致使赵高等人的“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也”。
正是由于赵高、胡亥的“葬始皇骊山”和“复土骊山”时的极尽奢汰,耗资巨大;正是由于赵高、胡亥“外抚四夷、内卫咸阳”的劳民伤财;正是由于赵高、胡亥的“兴千乘之驾,造万乘之属”,挥金如土;正是由于赵高等一群官仓老鼠的坚守自盗,等等,等等,致使秦帝国这个历史巨人,最终被吮吸得骨瘦如柴,从而从经济上对秦帝国造成了颠覆性的破坏。
至此,秦帝国存在的经济基础,也被赵高等一小撮政治掮客掏空,秦帝国已处于危若累卵的境地,随时都面临坍塌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