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欲是否一定施于人
生活中,人们关注自身的需要,无可厚非;人们时常渴望被别人需要,也是一种正常的心理需求,一个人活在世上,毕竟要体现个体的价值,而个体的价值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重要的是为别人做出了奉献。巴金说:“我的幸福就是为别人多做奉献。”问题是凡事都有个度,超出这个限度,可能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被需要”是一种普遍的心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信息的发达,尤其是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进入了微信时代,“被需要”的心态无限制扩张,那就是要分清楚是利他还是利己,如果“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就是完人,如果借“利人”而利己,刷存在感,广告自己,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要对你“被需要”的动机大打问号。或许是客观上是利人了,但主观动机还是为己,从这里,我们可深入探查人性的复杂性。
被需要是幸福的,是自我价值的体现。如果一个人不被社会需要了,像一块脏抹布被社会抛弃,被遗弃,那可能失去了价值,或者可利用的价值很低很低。一位长者说过:“子女的孝应该是让老人做事情,如果一个老人无事可做,那可能就一点价值也没有了,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就有被抛弃的感觉。”这是肺腑之言,一些老者年过百岁,他觉得自己还能为社会做些事情,就是最大的幸福感;否则的话,植物人一样常卧病榻,成为社会的严重拖累,虽形体存在,但精神的生命已经死亡,那便是人生的最大不幸。
人是群居动物。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和人构成社会,彼此之间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鲁滨孙漂流荒岛,但和星期五就构成了相互“被需要”的关系。人不可能离开他人而独立存在。我们过去常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强调的就是这种关系。巴金在《朋友》一文中历数了朋友给他的种种帮助,如果不是这些朋友,他不知道如何活下去,恰恰是这些朋友,让他明白生命中还有光。我们从别人身上都获过温暖,如果我们不能给人一份光,如果不“被需要”,那个体便一无是处了。
然而对这“需要”也要认真辨析,你所认为的“需要”是不是别人的真正需要呢?究竟是别人需要还是你自己需要呢?比如说全民都关注的高考,有些“需要”确实是过剩的,我们的考生没有一些人想象的那么脆弱,高考前吃什么喝什么都要关心,如何睡觉才能避免失眠也要关心,社会上出现这么多“预测”神师,还有媒体的围追堵截、穷追不舍,这是对考生的真正关心,还是自有其企图呢?
孟子说:“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得,通假“德”,感激、感恩的意思。施惠于穷乏者,是利他主义,如果是为了让穷乏者感恩,落个善人的名声,那就是为己了。利他与为己是一条分明的分界线,是划分“被需要”动机与效果的标准。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己所欲呢,就一定施于人吗?还是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