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体育进中高考,恐怕“肥了机构,废了家长”
一
2020年10月16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学校的体育中考要不断总结经验,逐年增加分值,要达到跟语数外同分值的水平;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立即启动体育在高考中计分的研究。
媒体报道截图
发布会是针对前日两办联合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解读。《意见》中不仅涉及到体育中高考的问题,还提出“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等要求。
在今年9月22日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习总书记专门指出了我国中小学生的近视问题和身体体质下降问题,并提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显然,教育相关部门的政策倾向和《意见》中的政策内容,是对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积极回应。
我国中小学生确实存在意志力缺乏、心理素质不过硬、精神面貌不佳等问题,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出现心理障碍,甚至出现自杀倾向乃至自杀行为。习总书记所指出的问题客观存在,一针见血,是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体育锻炼、培养劳动习惯、磨炼学生意志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
教育部门提出强化体育在中高考中的分数、建立体育竞赛体系、增加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间等举措,初心是好的,但结果是否能如其所愿,还需打个问号。
政策的制定需要先经过充分论证和综合考量,以体育纳入中高考为例,政策举措的提出,至少一要分析当前我国中小学生的体育发展状况及其原因,二要考虑到政策执行的效果和后果,如此才能避开政策制定简单粗暴的指责。
二
我国中小学生的体育发展状况确实不尽人意,典型表现为体育课程开设不齐全、体育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学生的锻炼时间、锻炼强度得不到保障,导致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出现下滑。
我国中小学之所以没有切实落实体育教学工作,存在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中小学文化课程压力过大,挤压了体育课程的教学时间,这种现象显见于全国各地的初中和高中。
一方面,我国中高考的竞争结构始终存在,中高考压力使得学校和学生将更多精力放置在考试课程的学习上;另一方面,教育部门不断增加课程任务和课程目标,同时减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从而使得学校不得不将稀缺时间放在重要的课程上,由此牺牲了体、音、美课程。
二是学校场地不足,学校缺乏足够的空间开展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这种情况显见于城市中的中小学。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和农村学生进城就读,城市中小学的生源规模迅速膨胀,如今城市学校办学几乎都是大规模和超大规模,学生活动空间已然不足,而城市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地价高昂,难以拓展校园面积,导致学校的体育活动无法施展开来。
我在城市调研时发现,几乎所有位于城区中心的中小学,校园空间都无法满足学生体育活动所需,有的学校在开大会和做早操时,因校园空间不够,需要分两拨学生分开开展活动。
三是学校体育教师严重不足,使得学校的体育活动无法有效开展,学生普遍将体育课当成了自由活动课,这一现象显见于农村中小学中。
由于农村中小学位置偏远,既难以招聘到足够的文化课老师,也难以招聘到体育老师,很多学校的体育课程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兼课,以至于每次到了体育课,要么是兼课老师占课,要么是学生自由活动。体育课没有开展具有一定强度的体育教学和体育健身,学生的身体素质无法得到充分锻炼。
四是安全管理观念下的追责机制,使得学校趋于保守,压缩学校的体育活动空间和体育活动内容。安全问题追责几乎是所有中小学面临的共性问题。
我国学校高度重视安全问题,但是在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时经常出现权责界限不清的问题,难以理清谁是谁非,学校往往就成为校园安全事故的“背锅侠”。一旦学生出现安全问题(不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学校会面临着双重压力:家长“讨说法”甚至“闹*访”及地方教育部门的问责。
在家长和教育部门的双重压力下,学校就尽可能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规避与自身有关的安全事故,比如停办运动会或压缩运动会的项目,所有危险项目全部取消;停止举办春秋游,避免在春秋游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结果这一空间由培训机构占据,现在培训机构办各种类型的野外夏令营和研学项目锻炼学生身体素质);严格规定学生上下学的时间,不允许学生在学校逗留玩耍;不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供学生在课间和上下学前后进行锻炼,害怕学生在锻炼中出现意外事故而被找麻烦。
现在进入很多学校校园,都难以看到以前校园中常用的单双杠、乒乓球桌了,修缮一新的篮球场也很少有学生的身影。
此外,虽然我国中小学校尤其是初中学校会开展跑操活动,但是许多学校的锻炼效果并不明显,只是在应付形式。
一方面是因为每次出现跑操导致意外事件的新闻时,学校就是被问责的对象,以至于学校领导和老师都不敢按照严格的跑操要求管理学生;另一方面是学校已经丧失了管理权威,学生们在跑步时懒懒散散,老师们也不好强求学生按照要求跑步做操。
我在调研中小学时,经常看到学生跑操,学生们跑步总是无精打采,舍不得迈开步伐,病恹恹的样子,畏畏缩缩,没有一点士气和活力。他们只是把跑步和做操当做一项无聊的常规任务,老师们对此也无能为力,只能任由他们,只要保证不出事、不闹事就好,锻炼效果可想而知。
三
显而易见,我国当前的体育教育存在明显的问题,如果针对既有问题进行改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学生身体素质不佳等问题。不过,若制定政策时无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只是一味地将体育课程扩大化、应试化和竞赛化,通过强化体育在中高考中的重要性,增加校内外的体育活动时间,建立体育竞赛体系,恐怕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从学生角度来讲,他们参加中高考的压力本身就非常大,再增加一门考试课程,未必会在既有的精力投入和时间投入中挤压一部分时间分配给体育课程,反而更可能挤压他们的休息时间去应付新的考试课程,备考压力进一步增加。
此外,一旦体育应试化和竞争化,体育锻炼估计就很难再是享受乐趣的过程,而是一个痛苦不堪的应付过程,体育作业、体育考试和体育竞赛将成为学生新的烦恼点。
从家长的角度来讲,体育课程的扩大化、应试化、竞赛化,将会进一步将家长卷入到学生教育过程中来。《意见》建议学校每天布置1个小时的体育校外作业,如何确保校外作业的完成即如何进行检查监督呢?当然是需要家长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向老师反馈监督结果了。体育家庭作业同样将会成为引发家长“鸡飞狗跳、哭喊吵闹”的新烦恼。
体育课程作为应试项目和竞赛项目,家庭经济实力较强的家长则会设法通过各种培训提升子女的应试能力和竞赛能力,为子女寻找各种突破空间。据说,在王司长发言的第二天,就有培训机构开始布局体育培训项目,积极将体育项目纳入到培训内容中。教育相关部门的这一决策,恐怕最后将“肥了机构,废了家长”。
从学校角度来讲,如果要按照扩大化、应试化和竞赛化的要求发展体育教育,学校不仅要解决教师和场地问题,而且还要重新调整课程结构,在日趋紧张的教学安排之下,不得不进一步压缩文化课程的学习时间。按照《意见》的要求,学校要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这种课程开设力度,已经可以逼近语文数学课程的开设力度了。
由于教育部门按照“要强化什么素质,就开设什么课程”的逻辑,已经在中小学的课程设置中强势开设了大量课程,比如安全课、心理课、信息课、校本课等,这些课程原本是非日常课程,现在都成为了日常教育课程。课程的增多使得学校主要课程的时间不断压缩,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被打乱。
如果按相同的逻辑,现在强调体育教育的重要性,一门体育课每天都要上一节课,那未来要强化音乐课、美术课、编程课,估计学生就更没学习基础课程的时间与精力了,最终培养的有可能是具有综合能力但水平不高的凡人,以及少数在各方面都表现得尤为突出的天才。
可以预见,在体育教育改革中,收益最大的一定是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不仅可以将体育培训作为经济收益的新增长点,而且可以继续扩大他们在文化教育方向的增长。一旦按照《意见》中的要求实行体育教育之后,学校的文化课程时间被压缩,家长不得不寻求市场补习文化课程,培训机构的文化课程培训的市场份额会进一步扩大。当然,家长的经济压力和学生的精神压力也将进一步增大,届时学校作为“背锅侠”怕是会被骂得更惨。
2019年5月7日,教育部门曾发布了“减负三十条”,这一政策的出台距今还不足两年,如今开始将体育教育扩大化、应试化和竞赛化,这是否在为学生和家长制造新的负担?
四
虽然新政策有争议是难免的,但教育部门出台的教育政策经常饱受争议,这其中应还是有值得进一步改善的地方。
政策的制定和推进离不开调研,要接地气,为此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克服政策制定惰性,这要求教育部门在制定政策前要进行广泛的调研和考察,在制定政策时避免想当然,导致出台的政策与学校实际、学生需求和家长能力之间出现剧烈张力,进而导致政策执行时出现政策目标与政策落地之间的严重偏差。
惰性的另一种表现是教育改革往往依赖对中高考“下手”。中高考依然是指挥棒,但体育等学科已经有会考制度和达标要求,如果这些不足以保障“副课”教学的正常开展,那么首先应该思考如何改进,而不是将体育往中高考里硬塞,“一塞就灵”的好事恐怕并不存在。
二是形成系统思维,表现为政策制定不只着眼在一个点上,而应对点进行深入分析,考虑点与点、点与面的关系,从而适应实际的教育教学需求,避免出现政策冲突和政策打架的情况。
此次体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设计,试图通过一种揠苗助长的方式推进和提升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问题,这不仅难以回应体育教育发展需求,而且违背了教育部门关于为学生减负的政策;不仅难以解决既有的体育发展不足的问题,而且恐怕会让体育发展变得畸形;不仅难以让学生精神愉悦,而且只怕会让学生压力再增,乃至引发更多的心理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大众化的体育教育不同于精英化的体育竞技。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完全不需要通过分数和竞技体现体育的价值,其目标是强身健体、磨砺意志,大众化的体育教育目标通过学校中的课程和活动就可以实现。
实际上,我国既有的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设计,是符合国家对于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的,也符合中小学生的体育培养需求。如果能够将既有的体育教育政策执行到位,疏通体育教育落地执行过程中的诸多堵点,必然可以提升我国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精神意志。
从当前存在的问题来看,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
一是要回应和解决当前各类学校中存在的开展体育课程的客观限制,比如逐渐解决场地匮乏、师资不足等问题,使得学校恢复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
二是要协调处理安全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明晰安全教育责任,解决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观障碍,排除与学校管理无关的追责和闹访,使得学校能够有胆量、有底气开展体育教育教学活动。
三是给予学校一定的自由空间,探索和开发体育发展项目,按照地区实际情况,结合地区资源和学生兴趣开展体育活动,使得学校能以低成本、高效益的方式实现学生“快乐体育”的目的,让学生按照自己的喜好进行体育锻炼。
四是完善体育会考制度,以达标考试的形式开展体育状况的测量,改进具体的标准,一方面以会考的形式督促学生保持强身健体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不给学生过强过重的精神压力,使得他们能够在规定时间和自主空间中提高身体素质。
五是扩大社区的公共健身设施和运动空间,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补充,为中小学生在学校和社区中能够随时开展体育锻炼和健身活动提供条件。
教育政策的制定涉及社会多个层面,影响可能波及一代人,因此“野蛮其体魄”固然是我们教育追求的目标之一,但相关政策的制定更需慎重考量,多方权衡,这可野蛮不得。